近日,湖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在我所召开了工作会议。严晓黎律师作为专委会主任主持了本次会议,副主任卢祖伟,委员徐永平、叶欣、沈升、李丹丹、吴燕、强成伟出席会议,吴唤律师作为监督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本届专委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首先安排了新老委员的自我介绍,各委员分别由从业的年限、执业的方向等方面进行了自我介绍。
会上,各委员还共同分享了自己承办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方面的案例,并参与讨论发表了意见。
围绕实际施工人的法律责任问题,委员们各自发表了意见。卢祖伟认为,虽然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当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的情形下,会造成法律程序上的冲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区分不同情形,在民事诉讼制度与仲裁制度之间探寻两种程序上的合理衔接,以期实现程序法上的公平正义,节约司法资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成伟则认为,在为实际施工人特别是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时,尽量使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律师的观点,提醒实际施工人注意保存增加、变更工程量签证单,在交接时尽量做到保存有接收人签字的复印件,以避免损失。
最后,严晓黎主任提出了专委会的工作计划,包括研发更多的法律服务产品,与房地产协会沟通召开讲座,找更多的平台的推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