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我所肖书宜律师就《民法典》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进行了归纳讲解,带领我所律师一同参与对连带责任的规定系统性地学习。
《民法典》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总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的一般适用规则,主要是第178条、第518条至第521条;二是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的不同适用情形,共计25个条款。
本次学习连带责任主要分为法人的连带责任规定,又分为法人分立后的连带责任、法人设立人的连带责任、营利法人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连带责任;代理的连带责任规定,又分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连带责任、违法代理的连带责任;以及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又分为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连带责任、叠加的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等方面来论述。
肖书宜律师就连带责任条款的适用情形也一一作了讲解,对律师在实务操作中也有了重要帮助。